厦门理工学院
2022-2023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等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以下简称《清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3 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23〕52 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2022-2023学年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编制本年度信息公开报告。报告包括概述、信息公开工作简况以及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等内容, 并附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报告中所涉及各类统计数据的起止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一、概述
2022-2023学年,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内涵式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紧扣核心办学指标提升,加快推进高水平应用技术大学建设。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关于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安排,对照信息公开目录,全面落实公开清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将信息公开与学校各方面工作深度融合,发挥信息公开对深化综合改革、推进依法治校、密切联系群众、提高管理服务水平的促进作用。
(一)强化组织领导,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强化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着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坚持信息公开工作与依法治校和民主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将信息公开作为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重要抓手,积极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深化思想认识,压实主体责任,强化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和平台建设,不断提高公开实效,服务学校改革发展大局。
(二)聚焦责任落实,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紧紧围绕国家、教育部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不断加强信息公开责任落实,逐步形成了由学校统一领导、党政办公室牵头协调、二级单位各负其责、有关部门协调监督、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的工作运行机制。认真对照《清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以全面推进信息公开事务为工作主线,以切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工作重点,持续推进学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让信息公开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和管理服务全过程,充分保障师生员工及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三)注重渠道拓展,充分发挥信息公开作用
以服务师生为导向,学校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促进信息服务科学化、精细化、人性化。一是将门户网站作为对外信息公开的主窗口,学校党委、行政的各项决策、部署等都通过门户网站进行发布。二是利用校报、校园广播、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官方微博和微信等传统媒体或新媒体形式,及时主动公开学校信息。三是学校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是学校实现信息公开、民主管理的重要渠道。会议及时传达上级党委、政府部门的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通报各项工作的进展和规划。学校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提交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讨论,民主做出决策,并将会议纪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四是学校坚持不同层面的情况通报会制度,通过定期召开中层干部会议、教职工代表大会、离退休人员情况通报会、党外人士情况通报会、学生代表会议等形式,及时通报涉及学校改革与发展以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增加工作透明度。五是校领导及中层干部通过进课堂、进宿舍、进食堂、班导师、校领导接待日、书记/校长信箱等形式与师生交流互动,及时处理并回应师生诉求。通过这些形式多样的信息公开渠道,广大师生能够及时了解学校各方面的政策、改革措施的进展情况。
二、信息公开工作简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的分类
我校主动信息公开现分为以下几个大类,即学校概况、规章制度、发展规划、党群工作、学生管理、教学管理、科研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采购与资产管理、基础建设、后勤保障、对外交流、综合治理等14个模块,下辖99个子项。(链接:https://xxgk.xmut.edu.cn)。
2.主动公开的形式和途径
(1)以学校网站群为主的学校主页、信息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网、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二级单位网站等信息公开网络平台;
(2)以实体信息公开栏、校史馆、年鉴、校报校刊、宣传栏、宣传册、汇编手册等为辅助的信息公开平台;
(3)以微博、微信公众号、移动客户端、LED显示屏、校园广播、书记/校长信箱等为重要补充的信息公开新媒体平台;
(4)以校领导接待日、各类会议、信息专报、校情通报、印发文件、社会公示、征求意见等灵活的其他形式。
3.主动公开信息数量统计
2022-2023学年,全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累计数千条,其中,校园网主页发布新闻440余条;信息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250余条;刊发校报10期;通过校报发布各类信息近200条;通过学校官方微博发布各类信息36项;我校各类办学信息被新闻媒体报道220余次;通过学校行政楼实体公告栏张贴各类信息40余条;省信访系统、“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网友留言、省12345 热线及政务云平台及书记/校长信箱等途径处理答复相关问题 226件。同时,继续发挥“厦理工e起来”微信平台倾听师生心声、掌握师生思想动态的重要作用,及时向广大师生推送学校各类重要信息,解答处理学生相关问题,平台开设至今,总关注人数为89153人,总访问量为128851350人次,共推文3080篇,其中,本年度新增关注人数7738人,推文125篇,现已成为我校信息公开的一个重要渠道。
4.重点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本学年,学校继续扎实做好招生、财务、物资采购、干部、人事、教学管理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师生员工及社会监督。
(1)招生信息公开方面
本科生招生方面:一是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的有关文件精神,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学校通过多渠道向社会公开本科生招生章程、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录取规则、录取查询途径、收费标准、咨询渠道等内容,便于考生及家长查询,保证学校招生招考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二是主动利用多种宣传平台和融媒体对本科生招生工作进行信息公开,做好学校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及招生政策的宣传和咨询工作。三是对社会关注度较高的艺术类和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台港澳侨、留学生、国际项目等招生招考情况,均在第一时间面向社会公布。
研究生招生方面: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和福建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管理文件要求,编制了《厦门理工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厦门理工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明确我校招生计划、招收生专业、报考要求和学校奖助措施等政策,多渠道宣传,为吸引优质生源报考我校提供参考。通过研究生处招生公告栏、研招信息网等平台及时公开我校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考试大纲、复试录取办法、研究生招生人数、参加研究生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拟录取研究生名单等信息50余条。借助研招信息网考生咨询栏目、研究生招生咨询信箱、咨询电话等多种途径,实时为考生提供报考条件、政策咨询等服务,共计回复和解答学生咨询数千条,努力做到有问必答。
(2)财务信息公开方面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学校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网、财务处网站、财务查询平台、各类招生简章、新生入学须知等多种渠道,将国家财务制度、学校财务制度、预决算、教育收费等内容及时向师生及社会公开。预决算财务信息公开方面。在学校主页信息公告栏及时主动公开我校2023年部门预算及2022年部门决算。收费信息公开方面。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通过财务处网页、校内公示栏、新生入学须知等多种形式对学生收费项目予于公示,规范收费行为;发布2023年秋季收费校长公告,及时答复学生及家长关于收费方面的来电或现场咨询。校内财务信息公开方面。一是结合最新财经政策,及时更新《厦门理工学院财务报销指南》《厦门理工学院财务报销业务流程图》《厦门理工学院财务报账常见问题解答》。二是定期清理挂账,在财务处网站和财务网查系统定期发布未核销的未知暂存款,便于广大教职工及时认领,进一步规范学校暂存款来款管理工作。三是拓宽市住房货币化补贴公示渠道,《厦门市住房货币化补贴审核表》按批次在学校信息公开网、学校行政楼大厅信息公开栏、财务处网站信息公开栏、申请人所在单位等线上、线下渠道面向全校公示10个工作日。
(3)采购与资产信息公开方面
采购信息公开方面。严格执行国家政府采购法及实施细则、招标投标法及实施细则,以及财政部有关政府采购法规、省市、学校相关规定,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学校集中采购项目及政府采购项目都按照规定在学校信息公开网、资产处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发布招标采购公告、变更公告、中标公告等内容,政府采购项目还按规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意向公告、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情况、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公示等。本年度公开各类采购及招投标等信息390余条,其中采购意向公开10条,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1条,采购及招投标公告340余条,采购合同公示43条。资产管理信息公开方面。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本年度通过资产处网站公开资产调剂信息4条。
(4)干部人事工作信息公开方面
干部工作信息公开方面。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高等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厦门理工学院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等规定和制度执行,规范干部工作程序。在每批次干部选任工作中均严格落实征求校纪委(监察专员办)以及所在基层党委(党总支)意见的规定,并接受各方面监督,确保干部选任工作公开、透明、规范,有效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本学年,通过学校信息门户网站、组织部网站、校内公开栏等对外公开干部考察、任前公示、任免信息、考核事宜等相关工作信息共24条。人事工作信息公开方面。学校主动利用学校门户网站、人事处网站等信息平台,及时公布或公示在人才引进、人员招聘、职称评聘、岗位聘用、评奖评优、人才工程、人才补贴、师德师风、师资培训等方面的相关信息,在关系学校发展重大问题、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敏感问题上,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建议,及时解答教职工疑问,采纳可操作性的合理建议,不断增强人事工作的透明度。2022-2023学年度,我校公开此类信息百余条。
(5)教学质量信息公开方面
学校严格落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教学质量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及时公开发布《厦门理工学院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厦门理工学院2022年美育工作发展年度报告》《厦门理工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厦门理工学院2022年度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报告》等内容,涵盖本科和研究生教育基本情况、学生数量、师资队伍和教学资源等基本数据和人才培养特色、质量保障、专业建设与特色发展等实施情况,全面真实的公开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我校已在《厦门理工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并在我校信息公开网上公开了受理程序。本年度,学校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不存在应该公开而不予公开的情况。
(三)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近年来,我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完善信息公开内容、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切实保证学校各项工作信息公开、透明,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能及时准确地提供各类学校信息表示满意,评议良好。
(四)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本学年,学校未发生任何因信息公开工作而遭到举报、诉讼和复议的情况。
三、我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学年,我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稳步开展,充分发挥了信息公开在学校发展中的服务作用。但相较于上级部门的要求、社会公众和广大师生的期盼,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校内各单位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和主动性不均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精细化程度不够等。
下一步,学校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我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大家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切实增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加大对校内各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全面提高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综合素养和业务水平。三是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精细化管理,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标准与流程,保证信息公开的高效性和规范性。
厦门理工学院
2023年10月30日
附件: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
附件 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